聯(lián)系方式
歐馬騰會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歐馬騰數(shù)字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園
中國?上海市閔行區(qū)都會路2058號
免費咨詢:400-6179-888
公司電話:021-51098588、52216612
客服熱線:13381815888
E-mail:global@omaten.com
展臺、展板等展示設計的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日期:2015-03-30 瀏覽:837
展臺、展板等展示設計也會受到眾多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如展臺、展板的搭建往往體現(xiàn)了組織者或者參展者的個性,其總會綜合聲、光、電等多種媒介,以期吸引眾多的參觀者。因此,展示設計可能成為美術作品、圖形作品或者模型作品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建造展館或者布置展臺需要使用相應的建筑材料及技術,這些可能會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在展示中使用的相關模型以及他人的合法作品也具有著作權等權利;如果使用多媒體或者網(wǎng)絡方式展出或者演示展品,多媒體中會涉及軟件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
上一頁 積極做好展會知識產(chǎn)權的應對措施下一頁 五種國際展會標志類型
從國際展會的實際情況分析,展示設計侵權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參展商拷貝其他參展商的展臺設計,稍加修改而成為自己的設計;另一種情形較為復雜,牽涉了展臺設計搭建商的利益。參展商往往選擇招標方式讓他人提供展位設計的圖紙,收到競標的圖紙后以各種借口不讓競標者的方案中標,之后轉手將扣留下來的設計圖紙或者方案提交給第二方抄襲使用,或略加修改予以使用,或者參展商在使用展臺設計搭建商的設計圖紙方案后不支付相應的設計費用。近年來,展示設計的剽竊現(xiàn)象非常嚴重,展覽公司則飽受侵權之苦。當然,從當前實踐分析,該類糾紛的癥結不在于對展示設計屬于哪種知識產(chǎn)權的爭議,而在于原告是否能舉證證明其系權利人、被告的展臺等展示設計與其享有著作權的圖紙是否存在大量的雷同即“實質(zhì)性相似”以及被生是否接觸或者如何接觸到該圖紙,即判決是否侵權的原則是“作品實質(zhì)性相似加接觸”如北京思德展覽服務有限公司訴士暉科耐爾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北京艾斯筆特展覽展示服務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就屬于該種情形。
原文來源于www.omaten.com
